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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7734-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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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GUIDELINE

區域與觀光規劃學程辦公室管理要點

(一)為便利區域與觀光規劃學程課程與相關學術活動舉辦及經營,並加強維護其設備起見,訂定本要點。

(二)使用原則:1. 作為學程相關科目之教學與研究使用。

        2. 供會議、研討、或其它與教學研究相關活動之使用。

        3. 需有專人負責管理。

(三)相關負責教師或助理,負責區域與觀光規劃學程空間例行事務及管理。

(四)使用須知:

 A. 空間使用方面

  1. 離開學程教學與研究空間時,請隨手關閉電氣設備以節約能源;學程教學與研究空間內外,應保持整齊、清潔與寧靜。

  2. 使用人須遵守本校安全衛生及垃圾分類相關規定,共同維持環境的環境整潔及公共安全。

  3. 不可任意更改學程教學與研究空間的既有設備,或私自轉借予他人使用。

  4. 使用學程教學與研究空間場所者,應於使用後將現場恢復原狀。

 B. 儀器使用方面

  1. 學程教學與研究空間內一切儀器、圖書、鑰匙之使用或外借,需徵得學程老師同意,並填寫器材借用紀錄、按時歸還,以便財產管理。

  2. 使用人須遵守正確儀器使用方式,以免造成故障、損壞;蓄意損壞者,須負賠償之責負。

  3. 所提供之列印、複印及掃瞄功能,須酌收費用,詳請以區域學程辦公室公告為主。

(五)本要點經區域與觀光規劃學程委員會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