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的商業、跨國企業情況: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出口工業
Chinese business multinationals and state: manufacturing for export in Malaysia and Singapore

出處: Linda Y.C. Lim, The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1983) Chinese business multinationals and state:manufacturing for export in Maoaysia and Singapor ,p245~274

譯者:89  楊靜如(485230826)    梁琦舒(485230)


序論

        東南亞的典型華人企業通常有以下特殊的特色:它是一種家族企業而非合股公司,雇用某些需付費的勞工和不需付費的家族勞工。它是以一種小規模而且為地域性的運作。它位於經濟中的一個較競爭的部門,通常是小型的競爭性公司,而且往往形成一種『種族性的壟斷』­-專門保護特定華人方言的族群或在種族上為華人者。華人的公司多從事於商業,例如:農作物仲介、商業農作、鄉村和都市的零售、放債業、加工處理、製造業和進出口工業。他們既是舊有的部門,也是現代的資本家,是受西方支配下所謂的『雙重經濟』的媒介者,佔領流通經濟的領域和現代專賣部門的空隙。某些華人的商業成為大型、現代的法人組織,有時還跨越國際的領域,成為合股的公司;而某些公司的所有權仍傾向於安守在單一的家族,或是藉由血統、婚姻、宗族或方言團體所成的家族,在商業方面則仍然集中在傳統的基本和第三級產業。

    此篇論文著重在過去五十年來的華人商業建立的不同經濟活動的形式。從東南亞輸出的現代製造業的典型公司是一種現代的資本工業,他們雇用勞工、以國際化的運作,和其他國家的眾多公司競爭,包括已開發國家的大型跨國公司。此份論文的著重點在華人的商業進到現代化的時候如何擺脫『種族』的字眼,以工業為基礎來瞄準國際市場。雖然某些公司的起源可能與傳統華人商業有關,但它們的經營方式則相當的不同,它們是與國際市場上的追求最大利潤的現代資本工業相似。如果要在競爭的國際市場上生存,華人傳統商業的弱點必須被克服。隨著資本主義工業的國際化,種族的界線越來越不明顯,華人與多國的資本無法劃分。華人商業在出口製造工業的起源和運作就像那些不是華人的商業一樣,有某些決定性的『生產要素』:資本、科技、勞力、和海外的市場。而這些要素多被華人的傳統親戚關係所左右,而外國的公司則不然。

東南亞的出口製造業

在東南亞,就像其他的發展中國家一樣,直到政治上獨立發展工業化,政府著手做國家的經濟發展計畫,穩定經濟、增加生產力和收入。大多數工業化的發生是近代工業的屬性。為了鼓勵國內市場的製造業,政府提供國內外私人投資的獎勵,例如:關稅保護、免稅、工業基礎建設的公共建設。此種製造業的形式在與外國交易以增加工作機會和收入,但常會導致失敗。這是由於它強烈的依賴進口的資金和設備、不恰當的資本及中、小規模而不經濟、低效率的獨佔、和在有限的國內市場上的停滯。

1970年代,大部份東南亞的國家轉向出口製造業。假設他們在出口勞力密集型工業有競爭性的利益,而此工業可能帶來大量的就業機會,發展工業的技能、獲得有價值的外國交易,藉以打開一個更大、更競爭的國際市場,刺激生產製造部門的產量。為了鼓勵這樣的投資,政府提供許多獎勵,包括:增加貶值的速度、折扣、低利率的貸款、完全的外國所有權、免利率和資金的匯款、進出口免稅、營業稅免稅等,保障勞工團體,維持經濟的穩定。對於工業區資助,特別是自由貿易區或加工出口區和聯合工業,這些獎勵成功的吸引東南亞的工廠製造紡織、成衣、鞋子、玩具、塑膠品、電子零件、消費物品,它們是當地的出口品。

在出口導向的工業中,電子工業是最重要的。開始在1960年代的晚期,美國的電子工業面臨國內勞工的短缺和工資的上揚,不能再抵抗日本的進口。因此,在特殊關稅協定的獲得、科技的轉變、臨海工廠對於變動的吸收力、與海外第三國家的市場接觸,領導這些公司到能提供廉價和充裕的勞工和政府的獎勵政策的發展中國家轉換它們的裝配設備。在東南亞,它們最喜歡的地點是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它們在1970年代中期,在發展中國家中有最多的跨國電子工業工廠,成為國際市場上兩個最大的整合電路供應者。

當美國的東南亞跨國公司的臨海工廠提供它們本身的市場和其他工業化國家的市場,在面對日本和歐洲的製造商增加競爭力。這些工廠,將國內和海外的製造者總計起來,在1970年代的中期,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共雇用了接近100000個勞工,他們大多是年輕人。少數的幾千人是雇用自菲律賓。今日,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電子工人已經逐漸的減少,而在菲律賓則大量的增加。

雖然國際電子工廠被從西方和日本的跨國公司所控制,起源於發展中的亞洲國家的工廠也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而其中大部份的公司被華人所控制。從香港和台灣來的華人商業,在打進已發展的工業國家的效率和成功是國際著名的,以包括電子產品的廣泛而多樣的消費商品。由於它們的競爭力逐漸的增加,因此在這個市場被處以限定配額和關稅。除此之外,儘管從亞洲跨國公司的出口逐漸增加,從香港和台灣的華人商業已經能應付國際的競爭;在某些大生意中,甚至能夠與跨國公司相對抗。

而跨國公司相對於小型的當地公司,在資金、科技、管理和技能方面的能力、自己國家的市場,有明顯的優勢。這些電子工業的特徵使他們更具競爭力,而在某些層次上,對於新的門路也相當開放。這些零件和消費商品的集合,例如:高的勞工競爭力、少量的資金投資、容易獲得的手工技術、規格化的利用、大眾科技,能獲得有效率的低成品勞工,低的優勢和傳統華人商業中成本與售價間的利潤,補充市場的利益,和有助於華人工業以高彈性的價格需求打進市場,就像電子工業一樣。總之,在東南亞,華人的出口電子工業公司,在商業環境的建立被跨國公司和國家的重要角色所控制。

華人電子工業的起源

在七十家電子工業的抽樣調查中,我調查了1976年的新加坡和馬來西亞,有十八家公司被歸類成『華人』,主要的所有權、控制力、有效的管理,都是在華人手中;這些排除了很多其他華人擁有少數股權和利益的投資者。幾乎所有的新加坡和許多的馬來西亞公司,不論所有權的國籍,華人形成主要的雇主,幾乎成為專業人員、科技和管理的社會階層。而此論文主要在探討華人企業的活動,而利潤的投資和專業的或技術性的工作,在現代工業的企業中,可能會在華人企業的特徵中轉變階段,提供一個聚集經濟和資金的方法。

在這十八個華人公司中,有四個位於馬來西亞,十四個在新加坡。它們表現出所有權的型態。(看表11)而少部份小型公司顯出傳統華人工業的要素,也就是與其它的華人交易,親屬和朋友,大部份的此類型公司顯現出更明顯的傳統華人的商業。這些包含從家族企業轉變成股份公司、與外國者進行的共同冒險事業,不僅僅是使用共同方言或同國籍的華人,也包括日本和其它的非華人。聯合的投機風險已經與國家機關相關連,在新加坡,如果華人擁有一定的資金和技術,可以被視同新加坡人,成為永久的居民;國家的政策使華人方便到各處。華人商業的國際化在四個跨國企業中顯現出來。在這十八個公司中的六個,兩個是以香港為主的跨國企業,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印尼都有子公司,而另外兩個是以新加坡為主的跨國企業,他們的子公司在馬來西亞和印尼。

這些華人公司的起源可以被分成好幾種類別,每一個都反映出傳統華人商業活動逐漸增加的『距離』。首先,代表現代工業的企業或公司在更傳統的的華人商業活動已經被建立。其次,某些橫的分散投資公司被當地的聯合企業或獨立的商人所建立。第三,有些公司的來源被追溯到它們伙伴或企業家必須技能的擁有和經驗。最後,第四類的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華人投資,是由於跨國企業的因素,也就是他們在其它地方的工業活動和海外擴張。

傳統華人商業的轉變

在這些實例中,有一個公司它代表隨著被新市場所創造的新利潤機會和國家政策,由不景氣的商業進入到競爭的新市場的轉變中華人企業。這些企業首先設立他們創立者的貿易,如農產品-加工處理胡椒、橡膠和咖啡。 但是隨著1960年代中期印尼的抗爭,原料的獲得變的困難。在那時期,新加坡政府呼籲當地企業成立工業,而在與經濟發展委員會討論後,這些企業和它們的股東們決定在當地的市場上投資黑白電視的裝配,因為『不需做更多的投資』。他們被給予先驅的執照,給他們五年的免稅期,在輸入方面則有關稅保護、從荷蘭人的跨國企業-菲力普公司買專利,成為1965年新加坡第一家電子工業公司。在1969年,這家公司上市股票,和美國的跨國企業生產合成電路,開始共同的投資風險,而美商在此家公司的股份佔百分之八。在1970年代,新加坡公司進入和日本、印尼共同經營印尼生產電子消費產品的共同事業。在1972年,一個完全的子公司在馬來西亞被設立,為了去擴大電視機、音響、和其它在新加坡工廠的消費物品市場的範圍。在1973年,另一個日本的國家子公司成立,為了推銷在馬來西亞、新加坡、汶來的日本廠牌的電子產品,也為了在新加坡生產彩色電視機,子公司也參與了這風險事業,生產享樂船和裝飾用的金屬薄板。

在十年之內,這公司經歷了一個競爭的競爭活動的轉變,從傳統的華人家族公司原料的貿易,轉變成原料的出口;由以國內市場的電子工業當作進口替代工業,變成和外國資金、科技,如美國、日本,從事合股的電子工業公司。這些風險事業代表著落後的東方國家有產品的輸入,融入到進口和出口的銷售和貿易、持續的分散經營,並且提高當地工業產品的品質。同時,這公司使它的電子工業國際化、有效率的運作,從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印尼的投資而成為出口導向,在相關工業建造合股的子公司。今日,以新加坡為主的跨國聯合企業,和不同的外國投資者共同擁有公司,:而母公司從事電子消費工業產品的裝配,包括:電視的接收器、音響,這兩個都是當地市場所出口的。這是一個遠離起源地,就像華人的家族企業一樣,如果沒有跨國公司和當地政府的協助,不可能轉變得如此快。

更普遍的,電子工業在華人工業的起源被橫的整合所轉變。根據調查,有四家公司開始是電子產品的貿易者和零售商,而之後成為它們產品的供應者。

而兩家是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國內市場的日本廠牌的電視接收器的進口商和經銷商,並且當它們從事進口替代時能獲得關稅保護和免稅資格。一家是以香港為主的華人跨國企業,另一家是日本的跨國合股公司,而第三家則是賣日本的收音機和錄音機到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印尼的市場:並且在快速的時代,當它們無法滿足所有的訂單時,和日本供應者成為長期的貿易伙伴。除了百分之四十五工業設備的等值股份,日本的伙伴提供輸入技術和海外市場的協助。第四家公司仍舊是主要的貿易公司,輸入和提供零件給新加坡的跨國電子公司,開始去製造某些當地的零件。

以下的例子說明傳統家族企業到以科技為主的現代出口工業的轉變,說明傳統商業的轉變是如何促成的。提供這些公司某些需要的資金去設立它們的事業。除此之外,這些公司都有從事電子產品的銷售和零售,敢於在進口關稅的保護下為當地的市場生產,面對已建立熟知國際的品牌(SanyoSonySharp),他們能夠繼續的製造和銷售。某些管理技能和在和貿易風險商業接觸的發展都能轉變到工業,而零售者為消費者提供服務和維修設備,也擁有科技技術的儲藏。在股票公開上市後,藉著股票投資的伙伴,額外的資金可以被獲得。經由專利的購買和跨國公司的投資,科技能夠很快的獲得,對於銷售也有幫助,例如傳遞匯票。勞工也是便宜而容易獲得的,而裝配的技術是簡易且容易學習的。政府藉著給予關稅保護和免稅優待,並且公開新的利潤機會,做為工業計畫的一部份。

橫向的分散經營

由調查中,經由橫向的分散經營的建立,有四家公司進入電子工業。兩家被家族所建立,另外兩家是一單獨的個體,從事相關的生意,例如電腦硬體和鞋子,和為那些小的電子公司生產收音機、列印的電路板,它們被稱為『旁線』。其他兩公司在分類上是華人聯合企業的子公司,兩家都在從事計算機的裝配。總公司是有很大資產的發展公司,是新加坡最大的民營公司之一;其他的是以新加坡為基礎以從事泰國原料的貿易和傳輸為導向的跨國大企業,而現在已經在許多國家從事投資。後面所提公司的管理主管,包括新加坡政府的經濟政策,提出鼓勵工業出口的計畫,並且為新的子公司獲得領導的地位,而他也與日本多國企業從事合作,出口電視機接收器。

橫向的分散經營形成商業的建立,不管是大的小的,家族企業或國際的聯合大企業,提供某些利益給新工業的企業,例如出口的電子工業。已建立的商業提供資金給新的投資,減少風險的承擔。對一個聯合企業來說,一個新的子公司可能是一個在其他方面投資剩餘資本的好方式,像房地產的高利潤生意和貿易,但是新的子公司也可能會有損失,透過減稅條款,可以顯出公司財政的利益。但是普遍來說,聯合企業會在一個新的地方投資只有當它看起來會有很大利潤的時候,像1974年的計算機或其他電子工業市場。其它的利潤被大量的資金來源和普通商業的專門知識與門路所提供,在電子工業的進入方式上,沒有特別的銷售或技術上的利益。

科技和人力資源

技術上的設備是進入電子工業所必須擁有的。甚至是在老練的的、高科技的美國工業,例如:擁有特別科學技術的人員能夠開拓新公司的競爭力。小規模、低科技水準、這調查中的八個公司-一個在馬來西亞,其他七個在新加坡-部份進入電子工業,因為它們的管理主管們或者擁有相關技術技能和經驗的伙伴,特別是成為電子工程師的訓練和練習。

這些工廠中最大的是被以前為新加坡經濟委員會工作的工程企業家所建立。他開始是美國在1960年代到新加坡跨國公司的轉包商,他在1968年得到消費電子工業公司的先驅地位,之後又成立了另一家公司來生產半導體。在1973年,這家公司上市股票來增加它的資金,但是五個董事仍舊掌握絕對多數的股份。在總公司底下有五個子公司,在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印尼生產電子零件和消費產品。

第二家公司是由工程師和大學的講師Ph.D所創立的,他獲得收音機、卡式錄音機零件的先驅地位,分別在19691970年生產工業設備。而後者是與香港收音機公司(之後破產並且退出此項投資)共同合作。在1976年,這公司的六分之一股權被新加坡國家發展銀行所掌握。

有兩家公司是被以前曾為新加坡跨國半導體公司工作的華人工程師們所創辦。四個從台灣和馬來西亞曾為義大利跨國電子工業公司的工程師,他們認識以新加坡為主的跨國企業的管理主管,建立了計算機裝配工廠的子公司。一個從香港而來、為美國公司工作,並且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的工程師,和他的『朋友和同學』建立了音響製造工業設備當作合股投資。在香港,對於投資新加坡有興趣的人,要避免面對外國市場中香港製的收音機的限制和關稅,特別是在歐洲經濟組織中。

兩個小的家族公司是香港在電子電線和電話線連線上的子公司,它們操控了香港的電子工廠很多年的管理主管,被經濟發展委員會的促進活動吸引至新加坡,成為永久居民。

這些例子顯示出所謂的『人力資源』,具體的表現在技能上的訓練和相關的練習經驗,能夠代替或吸引足夠的經濟資金來建立新的以科技為基礎的,例如電子業的公司,在相關或不相關商業上甚至不需要母公司當後盾。在這些大多數的例子中,人力資源是最早起源於國外的資源:海外訓練的設計,其他國家的華人工程師和企業工程家(香港、馬來西亞、台灣),雇用、轉包和與外國跨國企業的合作。國家在這些公司的建立也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它的促進活動、提供鼓勵的款項,甚至它的資金投資。

華人公司的國外投資

兩個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設立子公司的香港跨國企業,說明了四種型態。其中的一種跨國企業是收音機和卡式錄音機的生產靠著便宜的勞工和先驅的地位,這個子公司生產供應當地的市場,在出口方面,和日本公司的合作超過百分之五十一。在馬來西亞的子公司有國家經銷商,檳榔市發展公司,擁有百分之十五的股份,有自由貿易地區的權利,並且是百分之一百的貿易導向。其它的跨國企業,都有工廠在印尼,開始在當地市場從事出口導向的電視接收器工業。新加坡子公司的主管都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的私人公司,而現在生產供出口。馬來西亞的子公司已經變成公開估價的公司,已經成立和日本國際公司相似的出口新工廠。由於大部份西方市場的生產必須面對關稅和配額的差別待遇,香港的母公司和它們日本的伙伴都被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吸引而從事出口工業。

更低廉勞工所代表的利潤機會,投資的股利和增加出口市場造成香港母公司到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投資,反映出同樣吸引美國、日本、和歐洲國家的動機,因此轉變成跨國企業。當已建立的華人出口工業國際化,當有外國競爭者時,會產生相同市場的競爭和國家的政策,在此方面,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香港子公司的起源是不同於其他國家的跨國企業。

華人電子工廠的起源概論

進入到電子工業,必須接觸到資金、科技、和市場的融合。以下討論到不同的接觸作法。『資金』來自很多的地方:過剩的資金聚集在其它的商業線上,以傳統家族貿易公司和現代聯合大企業為例,這是在抽樣調查中的十八個公司中的九個。資金的獲得是經由初期資金,而銀行願意貸款給有抵押品而信用可靠的公司,大眾也較願意去購買熟知和成功商業的子公司股票。國外的伙伴也是在投資方面資金的來源。十八家公司中的八家,包含外國,非華人的股份,而如果香港和台灣都包括的話,就有十二家。增加資金的另一個方法是成為股份有限公司。雖然所有的公司開始時是私人公司,但有四個已經開始發售股票。國家公司也提供少數的股份投資在此兩家公司。最後,科技知識和技能的擁有、工業的實際商業和專業的經驗,可以轉換成銀行的金融。

『科技』在很多方面被獲得。抽樣中的四家公司,在工業上有某些技術經驗,出口工業的規模和服務的經銷商;另外的七家公司,接觸到相關的科學技術管理人員或伙伴的經驗,國外的母公司和合作的伙伴提供科技給七家公司。專利也從不相關的國外公司被購買。

『銷售』資訊開始是由政府工業促進運動所提供,認為電子工業是一個有潛力的高利潤投資。這四家公司貿易電子工業已經面臨已建立的國內和區域的商標市場,五家在它們開始進口之前從國內市場的出口關稅保護獲得利潤。許多工廠招攬國際著名的產牌產品當它們的伙伴,其他像國際製造商和代理商在外國的轉包承攬,因此獲得對出口市場的較容易方式。

似乎電子工業的華人公司的『種族』的特徵仍然會被考慮。明顯的,初期的資金是刺激和有利益的,在其他相關或不相關的商業的建立方面,減少了企業家進入一個新的商業的風險。但是種族並不是決定一個華人公司在電子工業入口的決定性因素,更重要的是找尋新的利益和成長機會:去增加供應的控制、鼓勵和採必要的資金手段使產權多變化。而這些特徵在華人傳統商業中可以被找到,它們也是現代資本企業家在已發展的工業國家中的特性。在抽樣中只有少數的最小型公司利用家庭和『友誼』的關係來獲得資金,它們主要是從香港而來。和非華人的外國伙伴合作是普遍的。新加坡政府願意承認對外來華人投資者的永久居民地位的政策,可能引來某些資金的投資。然而,這似乎只能用於對新加坡的投資,在印尼和馬來西亞這種偏袒不能被獲得,在這裡的華人商業有時會遭到歧視和抗爭。商業銀行貸款的增加、大眾股票的資金改變,與任何的種族考量無關,甚至銀行和主要的股份擁有者都傾向於華人,因為不僅是種族,商業生存的考量也可以決定這些方面的增加資金的能力。

科技技術的門路,像資金的來源,容易與資金相關聯、但不是完全由種族所決定。所有被公司任命的工程師都是華人,靠著他們技術上的技能,成為進入電子工業的入口。它們很多都是外國公司,主要來自香港、台灣和馬來西亞。

新加坡政府對有技術技能的外國華人和那些有資金投資者的承認永久居民地位的政策,鼓勵華人工程師在新加坡定居。但是他們不為華人公司工作所束縛,事實上他們主要是為跨國企業工作,因為跨國企業的薪水高於華人公司。個人的熟知,可能與種族有關聯,語言上的能力可能會決定華人工程師為華人公司工作。但華人在工業沒有獨佔技術,必須要從與外國的合作的專利來獲得,特別是日本。

在銷售方面華人在電子工業的技術上是獨立的,首先,在國家的支持下(國內市場的關稅保護)。第二,跨國公司對它們的轉包承攬或者是它們的出口工業。它們必須在外國市場上與許多國家的工業競爭,處理和外國人的出口銷售事務。少數的公司開始時是以從事當地的貿易投資,它們可能在建立國內市場上會有少許的利益。

總而言之,在華人商業的重要性增加之下,資金的來源、技術能力、市場的門路,都能使進入電子工業變的刺激和便利的,這樣的管道與種族有關。華人可能沒有獨佔但可能控制,傳統的商業因素,像:貿易、零售、存款,這些能夠提供利潤的起源、初期的工業資金、和任何新事業的建立需要。第一個其他商業的建立,特別是出口經銷,有與外國公司合作關係的需要,能提供增加外國伙伴資金、科技、和市場的管道。另外一個必須被注意到的是:直到最近,華人科技教育的獨佔,例如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管理。而科技教育在國際化的台灣、香港和其他地方華人也是受歡迎的,因此,能夠提供一個較大的人員合適技能的共同經營。

華人經濟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歷史改革,已經改善了華人的教育,在進入像電子工業一樣的新商業時,很多早期的利益可能被授與。但這樣的出口是不將種族的因素列入考慮。事實上,進入這個新的工業的需求後,華人商業脫去很多的傳統特徵:它反映出政府的促進運動和國家的鼓勵甚於單純依賴單一市場來領導投資。隨著不具名的股票擁有者,家族公司轉變成大眾化的公司,或者和非家族成員的人進行合作。在勞工市場上,家族勞工已經被工資勞工和領薪水的專業人員所代替。而現代科技的專利形式、藍圖、技工人員,都必須在國際市場上被購買。打入外國市場需要外國的銷售和科技的協助。這不是當地的種族獨佔而是國際的商業競爭。在華人電子工業的起源,國家政策和跨國企業超過了任何的種族因素。一個現代資本企業的建立及運作將在以下被調查。

華人在電子工業的運作

資本的金融和表現

在十八家抽樣調查的公司中發現在資金的情形上有兩種明確的劃分。十一家較大的公司,七家在新加坡、四家在馬來西亞,擁有的資產從一萬元到十五萬美金,從先驅獲得免稅,而其中兩個建立在1970或更早。在抽樣中,它們包括四家大眾化的公司,其中兩家有國家資金的參與。八分之七的公司幾乎每年都有利潤。七家較小的公司,都在新加坡,平均有350000的資產,在19731974被建立,並沒有領先的地位。它們其中的五家在開始時有虧損的情形,甚至有兩家幾乎破產。

在工業,利潤的高低似乎與公司規模的大小和建立時間的長短有關。特別是在1974-1975年之間小公司的建立。在1976年經濟的不景氣導致沒有機會去獲得利潤,而他們其中的某些似乎是在生意下降的邊緣;他們沒有接受到國家的基金、鼓勵或其他國家方面的支持。股份有限公司有國內市場的第一次進口替代,在國內和國外賣日本廠牌的產品公司是高價值、高科技產品的連線,像彩色電視機(各種不同的種類)是最有利潤的,而且在先驅的地位下,有好幾年的免稅利益。在另一方面,小型的、家族型態或獨立企業的公司,生產簡單、低價值的消費產品(收音機、計算機)和出口的零件,少許或甚至沒有政府或外國的協助,是最不穩定的。

此暗示著,儘管競爭、相對較容易進入的電子工業,沒有國家或多國企業的協助,利潤是不確定的。而現代的大公司明顯較傳統華人商業的小公司有利益。這些理由將會在下面的章節被討論。

科技援助

在十八家公司當中有六家初創期獲得日本公司科技上的支援及在日本設計發展的產品的設計圖、零件裝配說明書等,使能夠在當地複製或者修正以生產。當中四家公司為此付了消售額2%的專利權使用費,條件是馬來西亞工廠不得輸出產品。而在兩個情況下可不付專利權使用費: 1.日本公司參與投資占45%2.日本提供當地公司免費機器設備,再要求其購買高過市價的日本原料2年。

另有六個香港固有或參與投資的公司初創時獲得來自香港的科技支援,在開創期有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的工程師協助並提供免付專利權使用費的新產品與科技,再另有二家公司分別是由澳洲及德國參與投資提供的短期科技援助。而有一家則是四個富經驗的華人工程師在當地設計並發展所有所創設的。有二家自稱為具科技上水準的完全自主獨立設計與裝配。只有新加坡的五家大公司細分有研究及發展部門和專職聘顧的全職工程師致力於新產品研發的應用部門以適應市場變遷及發展更廉價的產品。

多數公司的電子產品皆投注於最後階段的組裝與測試中以供自用或市售,而其所需的技術多已是普遍廣為所知且標準化的,新的發展可透過貿易或國際科技雜誌獲知。所有供應機器設備的公司提供書面資料或專家協助指導新機器的裝設與使用。向跨國企業購買的包括最新科技以及產品最終設計頻繁變化的更新。對轉包商而言,外國顧客在國內外通常都提供了線圖和詳細敘述,而部分則實地視訪當地以調察運營情形。當地的工程師通常會被送到國外作短期訓練與產品研發,新加坡當地多數產品及設計工程師事實上都是主要來自馬來西亞、香港、台灣的華人。

相對較簡單、毋須所有權的科技之取得對當地公司而言是件容易的事, 然而當技術升級至新產品的研發及製造過程的要求,所有權則不可或缺,問題便接踵而生了,公司一經同意給付專利使用費有時卻面臨受限於諸如出口限制、市場原料的專賣權等。一般而言,即使順利取得同意和專利仍因外國公司防衛心理而難得獲知一系列計畫進程的困擾,特別是既新又高價值且複雜的產品製造。新加坡的一家公司便在嘗試掙取同意製造兩個新產品失敗了:日本公司將之拒絕之後,交由本身自屬的新加坡子公司製造其中一個新產品。

為解決市場上科技取得的困難,華人的電子工業業者謀求新的途徑。有個新加坡的香港企業家,一直在新產品開發尋覓能創新的工程師,在香港時他曾雇一位美籍工程師,並在一次面談後錄用一個以色列籍工程師,為新加坡的新產品帶來盈利。而有間大公司企圖回頭整合半導體與晶片組裝,工業發展至高科技末期,在美國買了一間晶片工廠,不僅雇用美國人且尚將技術傳回新加坡,指導複雜性的科技,高資金、大規模生產都是必要的條件。並無其他華人公司或跨國公司想過,這在新加坡行得通,然而新加坡政府推行鼓勵著。

簡言之,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華人的電子業仍相當依賴外國的科技、共同投資、機器設備供應、消費者及文件資料,即便如此,他們亦注目於低科技、低利潤、勞力密集而較不競爭的工業,然後發現很難升至跨國公司原已打下而壟斷的市場,更缺乏競爭的潛力。許多公司歡迎政府的援手,卻總是失望,例如新加匹政府的科技顧問索取令小公司無法承擔的過高天價,政府服務部門被認為又貴又無能;再說政府的財務補助策略是立機於資金的投注量,如此利惠大公司甚於小公司。的確,近年來新加坡政府在促進科技升級進程中或許將裁撤大部分相對地(與跨國公司相較而言)不利的華人公司。在科技取得方面,政府並沒有幫助這些想發展標準化產品的公司或是支持它們的科技升級。

輸入來源

    雖然電子組裝是勞力密集工業,但在總成本中勞工費用卻只占了很小部分-約莫5~30%左右,主要是原料輸入、零件及未加工原料占了成本的大部分。輸入來源取決於一般的價格、品質、是否容易取得、運輸時間等因素,以及來自GSP的所作要求,偏好進口歐美產品者則本地至少必須占有60%的比例。不少公司希望能有本地的輸入品至少50%原料,但這又依產品種類不同而有差異,一般而言,愈是複雜的產品愈需要大量的外來原料。

若無GSP,眾公司是否會一如現今那樣使用大量本地輸入的產品令人生疑,但對於本地的原料供應商國際怨聲四起,例如那不可信任的品質、運輸時間、不足的進口範圍、高報銷率及高價、因劣質品又才提供折扣的傾向(並未落實嚴格的品管)、經濟不景氣時倒閉致使消費者未能有保障。大型公司常派旗下的工程師去檢視本地的供應商,教導他們部分技術以及問題的解決。

最令人滿意的本地產品是星馬的跨國子公司製造的本地輸入品,特別是日本公司在電子工業生產技術的專門研究。整合電路通常是從本地的美國子公司以迂迴的方式購買,例如一家吉隆坡的公司欲在麻六甲訂購美製整合電路,卻得經由它在新加坡的子公司。換句話說雖看來有不少本地產品,事實卻是來自外國在當地的子公司。在當地無法取得的產品多由日本、香港或南韓、台灣輸入以及來自它們本地的子公司。

為因應不可信的本地供應商和進口問題,一個選擇就是回歸己身自己製造零件,而這便是其中四家公司所作的,主要的刺激是為了要確保一個穩定的供應,即使這比起向專門的製造商購買要貴得多。華人公司的問題是在國際市場成了劣勢的消費者,在戰爭期間,像跨國公司一般建立已久的大型消費者會被列為優先供應,而新興的小型華人公司則必須等待,這擔誤了它們的商品運輸系統。因此,例中的視原料的成本及供應為最大問題;無論是進口或跨國子公司於當地所製造的,直接或間接的,它們同樣高度仰賴外來的輸入品;相較於外來進口品而言,轉向本地供應商、和回歸自行製造都不是能令人完全滿意的選擇。

雇用員工

    例中的18家公司雇員的規模視情況而定,人數從15~2000人的範圍,平衡約莫是450人左右,雇員的性質主要是取決於電子工業的需求~因組裝零件而需要的大量低廉勞工。對多數公司而言,將近90%的勞工是由年輕單身女子所組成,教育程度自從未受教到一般都有,幾乎所有勞工都是無經驗且不熟練而能在兩星期至數月完成訓練的。

在新加坡,只有一星加坡和二家香港公司明顯地偏好雇用華人,且以華人話做為工地的溝通語言,有其他六家公司則稱它們有90%甚至更多的華人勞工,當中有家是因為鄰近社區環境所吸引所致;在一個華人占了總人口75%的國家,有些座落於馬來社區的公司雇用大量的馬來西亞人;在馬來西亞,關於勞工人種比例的問題,受到政府決策、華人及其他公司的影響;二家馬來西亞公司宣稱馬來西亞勞工且如華人一般辛勤工作又便宜,因此除了特殊狀況,現代華人公司在雇用時,人種問題已不再是重要的因素了雖然性別則仍是。政府政策、市場機制和當地勞工供應的組成,是主要的影響當地勞工種族組成的因素;即使在華人勞力為主的華人公司,使用為溝通的語言未必便是華語,反可能是英語(在新加坡)或是馬來語(馬來西亞)

因市場力量的多種可能,雇用、資金周轉、解雇經驗,華人公司在例中沒有一致的模式,常發現容易就雇到勞工的會是小公司的;或在當地勞工市場特別有優勢的;或提供較好工作環境的(空調)或較鄰近社區較高薪資的;不用常換工作的。馬來西亞的勞工移轉率很低,星加坡很高,它的調查中顯示鬆弛的勞工市場正加緊中,華人公司抱怨道外國跨國公司以高薪招徠新勞工且獵取所有層次的有經驗勞工。

1974/75年的經濟不景氣所有外資跨國公司都解雇了勞工時,例中的公司僅有三分之一這樣做,然而這並不是因為道義的關係,單只是出於經濟考量而已,一些華人公司未受不景氣的影響,原因不是因為公司的規模極小就是它們正還處於起步階段,有的甚至還尚未開始製造生產。有些裁員是自然淘汰,與其解雇員工不如暫時關閉一段時日;不願解雇反應出來的是當不景氣過去生產及勞工市場復甦之後小公司欲再以低薪資重新雇工的困難。之所以如此有可能是有些雖本想解雇的公司在不景氣時卻已經倒閉了,再不也可能它們並非列入例中的代表公司。有些裁員的公司是真的很節儉,如在新加坡政府雖不情願但仍直接裁掉資深而富經驗的馬來西亞勞工。而部分公司則利用不景氣的狀態趁機裁掉一些多餘的勞力以建立自動化增加效率。

 唯一例外的是新加坡的一家跨國公司出自一個非經濟因素未裁員愛國之心,取而代之的是保留全數員工,每日工作兩至三小時付以全天的給薪,這項決策使得它的盈利急遽降轉拖累至幾欲破產邊緣,這之所以能倖免於難的公司是因雄厚的大規模與資金的根柢,至於其他華人公司企業的存廢則完全回應在雇工與解聘決策的市場力量。

華人的電子業者的給薪取決於當地勞力的競爭市場和勞工聯盟(由新加坡六公司、馬來西亞兩公司組成)的協議,另外,在新加坡、一些工業地區國家薪資會的指導方針影響著給薪,經理級主管同意給薪在相鄰工廠間是可相較的,華人公司在薪資和利潤方面與跨國公司相較是比較低的。

於例中有六家公司(且多為跨國公司)採用以高度輸出的貨幣報酬方式作為生產刺激,而多數公司則是視員工嚴格守時與出席狀況給予獎金或津貼,卻發現員工對獎金不甚領情,且雖提高薪水仍拒絕超時工作, 幾乎所有的新加坡公司勞工生產力都很低,有些甚至低於香港、台灣、南韓的競爭對手,而所有的理由無非都是:新加坡勞工對公司的忠誠度不足;與香港相較無法辛勤工作是因為未經歷過苦難的日子、和為了生存而奮鬥的滋味,且有政府的社會福利的保障。如此,所謂的:”中華勞工民族以及忠誠度在現代的生產部門無疑地很令人失望。

有技術的勞工在電子業極為難以聘雇,許多例中的公司認為合適的身負技術的專家和工程師很難聘雇,在新加坡這是因為跨國公司挖走在本地已受過訓練的工程師、專家及技工。美國公司尤其偏愛有技術的勞工而以高薪雇用,在馬來西亞的公司發現在較具技術的勞力階級很達到種族配額的要求,華人的專家很多,而馬來西亞的很少且極易跳槽,為補缺額它們雇用外來的華人或日本工程師。

總而言之,華人公司雇員的經驗而言,受勞力市場及政府決策的影響甚過民族因素,一家華人公司或許會有數以千計多數或全面非華人的勞工,使用英語或馬來西亞話為溝通語言,在經濟繁榮、勞力市場熱絡的時代,華人勞工離開跨國公司長期的高薪雇用,而經濟不景氣,勞力市場鬆散時,華人公司解雇勞工以維持利益(雖然它們總不如此宣稱而說是出自經濟的理由),在勞力市場上雇用有技術或無技術的勞工都很競爭,因為他們皆因應薪資高低而跳槽,因此電子業的勞力市場不僅對是勞工沒有安全保障、對雇用者來說狀態極不穩定。薪資和利潤亦取決於非個人因素的市場競爭,聯盟協議、政府政策。勞工對公司缺乏忠誠與責任感,對貨幣報酬以提升生產力及輸出亦不領情;華人公司雇用外來的專家以補足有技術的勞工需求,美國及日本公司亦然。一般而言,華人公司比起有權雇用同種的勞工,華人電子製造公司在市場上雇用勞工的競爭上是很無力的坎坷。

例中的公司銷售規模不一,每年交易額從250,000到高於50萬星幣不等,18個公司中僅2家位於馬來西亞的全內銷本地消費市場;新加坡3家製造商也全在當地銷售,多銷給跨國公司,另有2家的出口量不到輸出的50%;有11家出口高於60%,其中的8家超過95%5100%全部外銷。

4家公司(星、馬各2)採取進口替代的公司,以低於25%的關稅供應當地市場電視接收器,電視接收器是以屬於自己擁有的品牌名銷售,以國際品牌名稱銷售的則反應出外來的跨國公司提供技術支援和專利讓渡而付的專利使用費的結果,如SonySanyoSharpTelefunken,兩國的的市場都被認為相當競爭又相當穩定,因此業務成長則有賴輸出。在13家出口的公司中,有10家銷售至歐盟市場,因為在與日本、香港、台灣的公司競爭中可得到GSP的關稅優惠,銷售品主要是電晶體收音機、卡式錄音機、袖珍型計算機;法國為最大的銷售市場,其次是德國、英國、義大利。僅3家銷至美國為多數公司極力避開,因為要面對來自台灣、香港、南韓的激烈競爭,必須以大量且低價方能有利可圖。其他的輸出市場包括中東、印度、日本和澳洲。

幾乎所有外銷的公司與使用兩個結合商標自己的和經手者的,又通常以後者的為主。換句話說,它們相對有名的跨國公司如:PhilipGrundigTelefunkenSharp,FergusonJVC等而言是次承辦者,或在外國零售商如百貨公司、連鎖商店、郵購商Woolworth,Sears,PennysRadio Shack等商號的商標下銷售。為能夠在這些出口市場銷售,只有少許擁有自屬的銷售據點或指定代理商方得直接銷出產品,大多須倚賴進口外國進口商、購買者、代理商和最終消費者訂貨。部分公司四處寄出外國代表性的產品以尋求新市場建立,部分採遊說行動--直接寫信給可能的消費者懇求訂購。外國消費者常參觀製造商設備後開出訂單,外國合資者轉交在主要辦公室接收的訂單和調查或是在第三國家市場直接處理。

因此華人電子業者的海外市場是多樣化的,多數皆欠缺合適的資源以在其他國家建立屬於自己的銷售及服務設備以至於必須仰賴代理商,相較於直接賣給最終的消費者是令人不滿意的是,有家公司說它的收音機在法國零售的價格是代理商收到時的三倍,另一家則說它的代理商在美國售價是買到價格的兩倍。然而一當外國的市場建立後,製造商可以輕易地移轉行銷管道,直接賣到消費者手中。

許多公司說外國的行銷是對它們壓抑成長的主要因子,不管是國內或是國外,特別是歐洲,新市場有必要開啟;美國市場是個顯著的目標,但總被避開是因為有來自台灣及香港的競爭,即使歐洲市場對仰賴GSP保障競爭力的製造商而言並不是安全的:一度GSP分配一個國家或者是一家公司予一樣特定的產品的目標達成了,進一步的行銷卻須仰賴除去關稅的優惠;還有,外國市場的保護政策壓力造成市場優惠的持續性的威脅。

一般而言,星馬的華人電子業者極度依賴透過外國公司的出口能力,降身為一個次承辦者它們的產品打著外國的商標的旗幟得以出口海外市場,今日成功的出口除了須依賴市場的優惠,有時也須外國政府的貿易政策配合。沒有了優惠稅率它們便無法與來自台灣及香港的華人電子業者競爭。

華人企業,跨國公司及政府

電子工業的出口製造是一種競爭的國際企業,立基於大量低廉的勞工、資金、技術、外國的行銷管道和輸入來源,華人公司須重度仰賴外國公司以獲得原料、科技和出口市場來源;外國的合資者是資金、技術、科技、和行銷的來源,沒有了外國夥伴,科技和輸入品皆須自能提供訓練的外國供應商購買;零件製造商和貨品製造商供應國內外市場打著跨國公司外國商標為名的旗幟銷售。

華人公司對跨國公司的仰賴被視作一種互補的關係,跨國公司供給華人公司的科技、輸入品沒有一樣是自己不能作出的,華人公司反過來提供跨國公司廉價的零件和消費品,特別是於戰爭期間它們促使跨國公司得以擴大訂單而超過擺脫單只是製造商的能力,兩種不同類型的公司亦可滿足不同市場的需求,華人公司致力於偏向低科技、勞力密集、低價值的電子工業末端,尚得與來自台灣、香港、和部分日本的華人公司競爭。

但華人公司和跨國公司間也有競爭的時候,通常是在輸入市場,跨國公司在當地資金、勞工特別是具技術的勞工、還有原料輸入品,尤其是工業繁盛的時代較具優勢,跨國公司大規模的資源、經驗和經濟和當地低廉的勞力結合和不同的投資刺激使得它們較多數的華人公司更能獲利,同時許多華人公司相信跨國公司已證實不願轉移技術給它們,即使是在商業交易,使產品高價有利潤的科技。華人公司亦感到政府相對給予跨國公司的通過同意的差別待遇,像是稅收和借貸權常是依據公司的大小規模所決定。

政府工業政策也影響至華人電子公司的生存與運作,星馬最早的這樣的公司是因應政府一連串進口替代工業化政策而誕生,它們被視作國內市場的關稅保護,因此政策政策鼓勵出口製造業,給予大型華人公司普遍的投資鼓勵像是延長稅收日期以增加利潤,部分情形下,政府資金會投資於私人的華人企業,一個對外來投資開放歡迎的政策鼓勵了外來的華人公司和跨國公司設立於星馬,然而也對當地的華人公司造成競爭,貿易和移民自由有益於原料輸入品的進口和出口製造業所需的勞力。

同時部分政策被認為限制了或不合適華人公司,在馬來西亞種族雇員配額,尤其是有技術的職員和長期雇用移民的限制,有時禁止了有效的經營;在新加坡,國家薪資會增加的薪資被認為太高了,在新加坡的高開支像是指定的利潤和安全性規範,政府法定公告的租金和公共設施費,在馬來西亞官僚政治的紅包、貪污等都增加了生產成本及降低利潤,1975年馬來西亞的工業統合行動也被認為是過度干涉企業的運作;政府對華人公司的差別待遇,利惠跨國公司和政府企業。再新加坡政府對當地的小公司冷漠以對卻給予大型公司優惠;尤其是對華人公司的取得或是提高升級科技或者出口外銷市場毫無改善之道,再者,新加坡的政府代理商如PUB,SISIR,JTC,DBS,INTRACO,被視為只顧己身利益而毫不見補助當地公司企業的努力。華人電子公司也受政府政策促進工業科技升級的威脅,強調高科技知識立基、技術、資金密集的工作,相對跨國公司,華人公司極為不利,它們很可能會被制定高薪以求科技升級的政策所重挫。

簡而言之,一是華人企業與跨國公司之間的出口製造部門、另一是華人企業與當地政府之間皆存有矛盾的關係,然而這與兩者分別具備的變異性有大的關係,若不是它們的存在,華人公司一樣也會發現此變異與跨國公司的競爭及政府政策威脅存在,理論上而言,依賴外國公司就毋須問題重重的國內企業的存在,新企業的建立與成長依賴外國是需要的,假如隨時間遞嬗,未能經由成長、經驗、和市場力量的進程自然地獨立,政府可以制定法令促進國內的競爭力對抗外國公司。

部分出口製造業者依賴國外代理商仍得維持下去是因為銷售於海外輻散市場的需求,在電子工業也一樣,科技是生產上極重要的因子,而科技的發展與傳播幾乎是被跨國公司所壟斷的前線與高價值工業末端。華人公司這一個部門則是採取一個簡單、已知的科技、勞力密集的走向,也因此而極為競爭,只能低價售出獲取微薄利潤,這個部門的發展受限於競爭以及國際貿易市場的左右,大型華人公司目前所要致力發展的是升級向高價值產品邁進,這須靠從跨國公司資助的複雜科技;因此電子出口製造若要想成功進入市場,在發展的同時就無法避免對跨國公司的依賴,的確,若想跨越市場低靡的門檻發展,這種依賴關係是會加深的。唯一棘手的問題是跨國公司並不願移轉給華人公司超出它們之間互補關係的高科技,使其得以成長並更能有較多的利益。

華人公司與當地政府間的關係又更複雜了些,理論上政府是國家的影響力,實際上被定義為特定的階級角色,包括政府部門本身就是一個階級,抑或是它的官僚政治系統。在殖民時代,政府是扮演外國資金代理商的角色;在政治獨立及國家主義抬頭的時代,它推動了國家資金的影響力一個政府若不如此,將被視為是新殖民主義者,且如果它利惠外國超過國家投資似乎仍在經濟上維持買辦的角色,若政府實際扮演主動形塑經濟與工業的角色,或者當國內與國外投資有競爭關係存在,政府決策的傾向無疑是很重要的。

在星馬,華人出口製造業同時包括國內外的投資,在新加坡外來的華人投資透過永久居留政策可轉變為國內投資;或許有必要給予外來投資者較大的刺激以鼓勵本地投資,事實上對國內或是國外公司而言,只要取得了規模、類型、投資市場傾向等創設規範的資格,都可適用出口製造的鼓勵政策。問題是此規範較利於規模大又有複雜科技的外國公司,或許部分大型的華人公司也可以賺取利益,但其實大多公司都無法享受政府的措施;同樣的,新加坡的高薪、高科技政策,政府或許是無心的,但很顯然地歧視了本地及外來的華人公司,因為兩者通常都是小規模,低薪且低科技發展的企業,它們通常在與政府協商時也都居於劣勢,政府希望能從企業的稅收及政府代理商的經常性費用最大化此財源收入;一般而言,新加坡政府傾向於利惠大資本,通常是跨國公司或是政府本身的機構。

在馬來西亞,出口製造業被跨國公司主掌,其有時候與本地政府代理商或私人投資者有合作關係,華人企業感覺自己不是被漠視就是受政策利惠政府中小企業及跨國公司的歧視。但政府“國家主義”下的政策其實也對跨越企業有不利處,例如中小企業所有權及雇員政策和合理的限制等方面。不同之處則是跨國公司得以利用鼓勵投資的優勢相抵而仍取得資格,例如它們的大規模及遵守政府規則雇用罕見的科技職員。種族政策也是個影響因素,政府是馬來西亞的官方系統,它的目標是擴大公私立中小企業在工業的參與度,但國內投資者明顯的以華人為主,政府的服務對象基本上是以自身機構、自身擁有投資的中小企業階級為主。

不論是星加坡或馬來西亞,華人的投資影響政府的工業政策而使其利害參半,然而或多或少地,政府似乎只服務自屬的政府企業機構及跨國公司。在出口製造部門,華人公司因此僅有一點周圍邊際的位置,成為重度倚賴的跨國企業的隸屬。

結論:種族的角色

乍看之下,華人公司進入電子之類的出口製造業是在傳統商業服務部門之外的擴大經營,因為工業的重要部門是勞力密集而相對地較不需要技術、科技、資金的投資;華人企業累積資金、企業家和行銷技術以及低薪、低價格、高度競爭工作的經營經驗,在星馬地區,大量的華人居住人口被期望能有低廉而高生力的勞力供應,但現在一些受過科學與技術教育訓練的華人年輕一代的出現,這些為數不多但重要的人員可以輕易地滿足對科技技術性質工作求才的需求,因此華人企業在電子出口製造業自傳統商業轉型至現代化投資的理想似乎有了可能。

事實上在企業經營中與種族的關聯性已不復存;傳統的華人企業經營已經轉型或不存在了;合夥關係已延伸至非親族、非華人---而是與外國人於企業上的共同投資。對現代化科技與技術人員的需求大多由外來的管道取得,像是從全球市場或外國合夥者招徠,移居國外的工程師和專家通常是來自香港、台灣的華人,部分是透過私人關係接觸、有些則是從國際勞工市場延攬。對數以千百計的生產線上大量勞工需求則從開放的勞工市場尋求,對華人公司而言,勞力的人種組成取決於當地勞工市場,在馬來西亞則尚加上政府的雇工配額政策。出口市場則透過以商業為基礎的不同外國代理商取得。

換句話說,華人出口製造業與其他的現代工業部門並無分別,它們和所要競爭的跨國公司從同樣的市場獲取資金、輸入品、科技、技術、勞力,且漸形成組織、與外國企業聯合投資,它們沒有使傳統華人公司能勝過潛在對手的優勢,像是雇用同種而有效率的低廉勞工、低資本、或建立輸出市場;事實上,華人電子業或多或少地比較起它們所競爭也深深倚賴的跨國公司要來得小規模與資源匱乏。至終要想能在這一行獲得成功,還是要擴大規模經營、加強投資於科技的研發、擴張乃至控制在外國的自屬市場,這每一步都能促使它們從傳統的企業型態蛻變,在現代國際工業上更接近資本主義企業的典型,至於它們能否從這樣的轉型當中獲得成功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當地政府的種族傾向及特徵似乎並未對當地華人業者造成太大的影響,政府的工業政策確實會減低華人或其他公司的適應性,例如提高經常性經費、在雇員及所有權上的限制。但理論上所有的公司受影響而不會在意種族成分的組成,事實上,不管是華人為優勢的新加坡或非華人優勢的馬來西亞,華人公司都會覺得在政府的決策下與跨國公司相較顯得弱勢許多。

結論是當華人企業進入現代工業部門,它的傳統色彩在減退,這也是它在國際市場要競爭或生存所必要的,前資本主義帶種族偏見的色彩在現代資本主義嚴格的經營下屈服,種族不再有關聯。對跨國公司及外國代理商市場上與生產的倚賴促使華人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的領域,隨著時間的推移,在國際市場上對於種族組成甚是公司企業對國家的認同益加難以辨識且重要性大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