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  萊(Brunei)

料:

獨立日期及國慶

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獨立,國慶日為二月二十三日。

首  都

斯里百家灣市(Bandar Seri Begawan)

面  積

五千七百六十五平方公里。

人  口

三十一萬四千四百人(一九九八年十月)

地理環境

汶萊位於婆羅州西北部,被馬來西亞之砂勞越三面包圍,北濱南中國海,南隔砂勞越與印尼之加里曼丹相望,全國行政區劃分為四縣一市。四季常夏,屬熱帶海洋性氣候,境內多丘陵沼澤。

語  言

國語為馬來語,英語極為普遍,華人之間多使用華語、閩南語及其他方言。官方文書以馬來文為主,英文為輔。政府學校自幼稚園至小學三年級以馬來語授課兼授英語,小學四年級以上數理等科改用英文教習,小學高年級後更須加習爪夷文(Jawi)。華人學校(八所)兼授華、英、巫三種語言。

宗  教

回教為汶萊國教,但容許基督教及佛、道教之存在。近年來政府加緊強調奉行回教教義,然尚無原教旨意之傾向。

簡  史

汶萊全稱「汶萊和平共和國」(Negara runei Darussalam),意味「和平之邦」(Abodeof Peace)。早期史料不全,僅知與中國貿易往來甚早。唐宋樊綽所著「蠻書」中首載南海有「渤泥國」,宋、明史分別有「勃泥傳」及「渤泥傳」,均係Borneu之音譯,由Brunei一字而來。義大利歷史家Antonio Pigafetta 於一五二二年抵訪汶萊,描述當時之汶萊為一富強之回教蘇丹王國,勢力範圍及於爪哇島及伯牛群島。後國勢日衰,一八三九年蘇丹借助英人力量敉平達雅族叛亂後,漸為英人勢力所籠罩,至一八八八年成為英國保護國,由英派駐官員(British Resident) 一人監理國政,將蘇丹權利侷限於風俗習慣及宗教事務。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汶萊曾為日本佔領三年半,日本戰敗投降後,汶萊重歸英國管轄。一九五九年與英締結憲法協議,內政歸汶萊自主,英人仍掌外交及國防。一九七九年雙方協議英汶保護關係於一九八三年底結束,汶萊爰於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宣告獨立。

政 治 簡 介:

政  體

汶萊為馬來回教王國,蘇丹世襲為國家元首,擁有最高行政權;並由樞密院、內閣、立法會議、宗教會議及繼承會議協助蘇丹處理國政並備諮詢。

樞密院(Privy Council)

蘇丹自任主席,主要職權為修改憲法及封賜國家勳位榮銜等。成員包括政界元老、資深議員及蘇丹指派之人士。

內閣(Cabinet)

蘇丹自任總理,下設內政、外交、國防、財政、文化青年及體育、司法、交通、教育、發展、衛生、宗教、工業暨天然資源等十二部,負責全國行政事務。

立法會議(Legislative Council)

職權為提出法律案、通過法律、控制預算、監察政府措施。二十一席國會議員由選舉產生,一九六二年人民黨武裝叛亂後,宣布進入緊急狀態(迄今未解決),議員改由蘇丹任命,實際上立法會議久已名存實亡。

宗教會議(Religious Council)

負責回教事務,委員由蘇丹任命。

繼承會議(Council of Succession)

就蘇丹繼承問題依憲法執行其職權。

政治現況

汶萊為一皇族所控制之石油王國。反對黨僅聊備一格,元首蘇丹於獨立文告中保證汶萊將在相互尊重、獨立、主權、平等及領土完整原則下與各國保持友好關係,目前對關係較密切者為東協國家,大英國協國家、美、日等國。汶萊蘇丹父王於一九八六年九月逝世,元首蘇丹哈珊納於同年十月二十二日宣布改組內閣,並稱汶對外政策及內政將不改變。

料:

平均國民所得

一萬七千三百七十一美元(一九九七)

幣制及匯率

美金一元折合汶幣一點四五元(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經濟成長率

三%(一九九七)

失業率

四點七%(一九九六)

出口總額

二十五億五千六百萬美元(一九九六)

主要出口產品

石油、天然煤氣。

進口總額

十九億四百萬美元(一九九六)

主要進口產品

車輛、機械、工業及建築材料、食品、電器。

( 資料來源:成功大學東南亞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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