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濱工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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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過程:

1.民65年:第一次能源危機後,經濟快速復甦,為改善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配合中部地區工業發展之需要。

2.民66,2月:實地勘查,選定;工業局提出可行性初步研究報告。

3.民66,9月:行政院核,編定五區工業用地(全興、伸港、線西、崙尾、鹿港),面積6293公頃。

4.民67年:開始規畫,以引進基礎工業(石化、火力發電)為主要目標。

5.民67年底:經濟部委託中華工程公司、榮工處進行開發。

6.民68年:補編福興區、漢寶區及五條對外聯絡道路,共6605公頃,彰化縣府公告完成土地徵收,並開始抽砂填土造地。

7.民68年7月:開工,第一期完成開發(全興、線西、鹿港、崙尾及道路)

8.民70年:行政院裁示暫緩施工理由

(1)第二次能源危機,經濟不景氣,大型工業用地出售不易。

(2)原擬購之工營事業單位,以計畫變更而要求退出。資金積壓,施工利息負擔沈重。

9.民75年1月:經建會決議停止開發。已開發地交由台糖管理;已投入資金七億,由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及國庫分年清償。

10.民75年7月:美商杜邦公司申請在彰濱工業區鹿港區設二氧化鈦廠,引起鹿港居民強烈反彈。

11.民76年4月:彰縣議長結合中央、省、縣民意代表、各民眾團體、鄉鎮居民成立「彰濱工業區開發利用促進會」,強調依循地方需要,有效利用國家既有投資,使彰濱開發再現契機。

12.民77年1月:行政院函經濟部視需要予以分期、分區開發、使用及管理;核定線西、崙尾、鹿港三區恢復開發,面積則縮小為3643公頃。

13.民77年11月:工業局委託中原大學規畫整體開發研究,另委託賴興顧問公司釐定開發計畫。

14.民78年9月:原訂恢復開工,遭環保團體杯葛而作罷。

15.民78年12月:呈報行政院核定開發計畫。

16.民79年1月:因經濟景氣復甦,工業發展用地不足而復工,但因營地居民反對,又告停工。

17.民79年5月:行政院長於立法院表明彰濱工業區於9月份恢復開工。

18.民79年8月:行政院長巡視彰濱地區。表明彰濱開發不容阻礙之決心。

19.民79年9月:復工,又因當地居民及環保團體反對,暫緩施工。

20.民79年10月16日:彰縣政府與工業局共同公告,限令工業區內養殖戶於10月28日前自行拆除。

21.民79年10月23日:環保署審查通過「彰濱開發環境說明書」。准許工業局進行整地工程。

22.民79年10月26日:工業局與養殖戶協調,由養殖戶提出切結書,准予保留必要養殖設施,為期三個月。

23.民79年10月31日:經濟部長至彰化縣寺廟燒香,祈求彰濱施工順利,並聽取民眾反應。

24.民79年11月5日:經濟部長宣布彰濱正式動工。

25.民79年12月23日:完成委託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辦理鹿港區開發之簽約事宜。

26.民79年12月28日:完成委託中華工程公司辦理線西、崙尾兩區開發之簽約事宜。

27.民79年12月29日:完成委託中興工程顧問社辦理彰濱工業區規畫設計及工程監造之簽約事宜。

28.民80年1月:本工業區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納入國家建設六年計畫項目之一。

29民81年9月26日:通過行政院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審查。

30.民82年10月15日:成立彰濱工業區管理中心。

31.民84年12月26日:工業區第一家公司(延穎公司)生產開工典禮。

開發應注意問題事項

1.彰濱海捕地為鹽分很重之土地,可行性研究提出以八卦山紅壤10公分覆蓋解決問題。但是否又影響八卦山地區水土環境,值得重視。

2.如欲將土壤洗鹽卻又缺水。彰濱地區地下水深40---60公尺之間,且已鹽化。附近又無水源,勢必要在大肚溪中上游興建水庫。工程浩大,且破壞水土保持。

3.如不開發水源,勢必與農業搶水。但台灣中部彰化平原為花卉、水果、稻米盛產地。屬勞力密集型與用水量大的園藝、農作區;如發展重工業,在用水量與單價上,農業均無法與重工業相比,將被迫縮小耕種面積。此一結果,將使台灣三大都會區花卉、水果供給產生匱缺,轉而依賴進口,將會得不償失。

4.冬季東北季風強烈,廠房與機械是否能禁得起高鹽分海風吹拂,值得探討。

5.重化工業為高度技術,資本密集工業,所能吸收當地勞動力十分有限,且多為下屬非技術勞動力;來重化工業區的高科技人員,大多得單身赴任,每天通勤或週末返家,對當地會造成交通問題。都市社區不易形成,更遑論新市鎮之發生。重要工業區之開發成功,至少需投資興建通勤網路至彰化市、台中市。

6.彰化、鹿港、和美等地之中小企業,如金屬加工、機械、紡織、塑膠等,均屬勞力密集型之工業。這將難與彰濱工業區上游工業直接連結。

7.正值能源危機之時,大量消耗能源,製造污染之重化工業,勢必將破壞彰化平原農業耕作,而且污染近海,破壞海洋生態。

8.彰濱開發已多年被擱置,未順利開發完成,而在此期間又出現雲林離島式工業區及嘉義外傘頂內海工業區之建設案。在沿海生態敏感地區進行任何開發均應慎思。蓋自然環境為最脆弱之地區,一旦被破壞,將得不償失,後患無窮。

        開發之目地是要消除台灣重化工業偏向南北的「兩極化」發展現象,使本島的工業區平衡發展。但是由於經濟部對國際間工業景氣的估算錯誤,從1977年9月至1981年5月間,在僅完成三分之一的填土工程情況下,經建會就忍痛宣布緊縮方案,中止彰濱工業區計劃。而根據1989年9月出版之報告調查所見,區內道路水電設施都未完成,泥砂黃土飛揚,因此目前仍將未開發土地租給養殖 戶從事養殖事業。根據當地居民的說法,沿岸地區易受海水倒灌,海潮侵襲和季節風吹襲,含鹽分高,若設工廠於此,機器較易腐蝕。而一專家也指出,彰濱工業區由於風勢強勁,兼又缺水,有開發上之困難。(省府1991年資料)